因拒收现金,4家公司收到罚单
拒收现金,真的会收到央行罚单!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管罚〔2020〕35号、36号、37号、38号),北京空港兴航达客运有限公司、北京鸟巢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公司、北京乐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因拒收现金被处以警告。
12月15日,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对外发布2020年第18号公告,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公告要求大中型商业机构特别是批发和零售业、餐饮和住宿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经营场所,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铁路、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轮渡码头等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转换手段。
同时,央行表示,如果公众或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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