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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用而不炒”,“丁真”才不“失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91件“丁真”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被依法驳回。驳回理由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以及“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由此可见,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的立场坚定。

甘孜藏族小伙丁真走红网络后,恶意抢注商标者纷至沓来,既有以“丁真”为名直接申请,也有“我爱丁真、遇见丁真、丁真笑、丁真小哥”等相关申请。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由来已久,屠哟哟、宁泽涛、姚明等家喻户晓的名字,都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中枪”。恶意抢注商标的背后是相关申请人为获取经济利益不择手段。据报道一家申请“丁真”商标的公司,还未获得授权,就开价18.8万元进行炒卖。申请注册商标的初衷是为了商业使用,而不应用来炒作牟利。多年来呈现出的跟风抢注乱象,与注册商标本意已然背道而驰。

除了“傍名人、蹭热点、搭便车”,恶意抢注还在不断花样翻新,有些申请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抢注电商平台上被用于描述商品的关键字、网络热词、网红店铺名等内容,然后索要高额授权费、赔偿金。这些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已向新兴互联网产业、数字经济领域蔓延。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已经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不能任由其发展下去,必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针对愈演愈烈的恶意抢注乱象,需要监管部门积极作为、规范市场秩序,像驳回丁真被抢注商标这样主动出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就曾表示,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同时完善商标审查制度,提高商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对于企业、代理机构等恶意抢注的行为,监管部门还应设立黑名单制度,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把所谓的“职业抢注人”拦在门外。对那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抢注行为,不仅要驳回其注册申请,还应依法予以处罚。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予以处罚。对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分别处以1至8.5万元不等的罚款。

当然,权利人也需要提高警惕、强化保护意识,及时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提起商标侵权异议、无效等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抵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要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唯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才能让商标“用而不炒”,回归其应有的商业使用价值。

(责编:董晓伟、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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