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男子求分配对象,官方高情商回复!
今天,一张武汉城市留言板的截图火了!
近日,一名27岁男子向政府求助——没对象,求分配。
2月23日,湖北武汉市新洲区回复:“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自由,禁止包办婚姻,建议您平时多与异性接触,大胆追求,或者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或者通过正规的婚姻中介、婚恋网站相亲。”
网友注意到,该网站不少关于“婚恋”话题的回复,也是直白又管用。
这些回复曝光后,网友直呼:高情商发言!不过恋爱结婚还需要靠个人的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网友顺势“普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几部热播剧中,已埋下了法条的伏笔
《山海情》看“包办婚姻”
《山海情》第一集里,涌泉村村民水花的父亲接受了邻村村民一口水窖、一头驴,水花就被许配给了对方。于是,她选择出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赘婿》看“婚前交易”
热播剧剧《赘婿》中,苏檀儿与宁毅在婚礼的前一天签订契约,约定双方结为夫妻,宁家之前所欠苏家借款一笔勾销,苏檀儿每月发给宁毅月钱,待苏檀儿拿到苏家掌印后,宁毅恢复自由之身。
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公众号刊文称,法律上,婚姻分有效、无效和可撤销3种情形。《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那么
苏檀儿和宁毅二人的婚姻有效吗?
来源: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