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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运动员归化之路审视思考:我国存在两大障

  审视与思考:外籍运动员归化之路

  半月谈记者 郑雪婧

  “归化”一词最早出现于我国东汉年间,《汉书·匈奴传》有云:“而匈奴内乱,五单于争立,日逐呼韩邪携国归化,扶伏称臣。”这里的“归化”,是“归顺”的意思,和如今归化一词有所区别,依照当前法律中对“归化”的阐释,指某个人在出生国以外自愿、主动地取得他国国籍的行为。运动员归化是指运动员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并代表其他国家参加国际体育赛事的行为。

  我国归化运动员从无到有  

  有关归化运动员的讨论在我国颇有时日,也有引进的先例,最著名的是马术项目的华天。2008年北京奥运会,华天成为第一位出现在奥运会“马术三项”上的中国运动员。为了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他自愿放弃了英国国籍。

  在竞技体育中,运动员归化已成为一种世界现象,特别是足球这类商业化程度高的集体项目。有研究者认为,中国足球的归化呼声最早可以追溯到20年前,甲B成都五牛队主教练陈亦明就旗帜鲜明地表示,中国足球需要引进归化球员。当时,主要目的是冲锋韩日世界杯。后来,中国队在没有归化球员的情况下依旧挺进世界杯,归化议题便暂时被搁置了。然而,2002年之后中国足球一直徘徊在世界杯大门之外,“归化运动员”重新受到关注。正式进入官方层面讨论是2015年有政协委员提议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支持运动员归化,振兴中国足球。

  2018年12月20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国足球2018赛季职业联赛总结工作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协党委书记杜兆才正式确认,将出台有关归化球员的措施,协助俱乐部试点归化具有较高水平的优秀外籍球员参加中超联赛。

  北京中赫国安足球俱乐部总经理李明曾表示,归化运动员原则有三:第一,具备中国血统;第二,要热爱中国;第三,要具备将来入选国家队、为中国争光的能力。

  除夏季项目外,归化冬季项目运动员也值得重视。2015年7月31日,北京联合张家口获得2022年第24届冬奥会举办权,我国冰雪运动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由于我国冰雪运动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与世界冰雪运动强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国际冰雪体育项目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对处于人才金字塔顶端、具有杰出技能的高水平冰雪运动人才的全球招募亦愈发呈现白热化状态。

  谷爱凌,出生于2003年,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2019年,她宣布加入中国国籍。如今,16岁的她已展露出非凡的天赋——2020年2月16日,在2019/2020赛季自由式滑雪世界杯加拿大卡尔加里站中,谷爱凌摘得女子坡面障碍技巧冠军,并在15日以同样绝佳的表现摘得女子U型场地冠军。

  “有人已将她看作目前世界上最优秀的女子自由式滑雪运动员,尽管她只有16岁。”这是国际滑雪联合会在官方网站上对谷爱凌接连“解锁”两项冠军、创造历史后的评价。2022年,如无伤病困扰,她将出征冬奥,主场作战,为中国争光。

  运动员归化存两大障碍

  入籍制度不完善是我国归化运动员的一大障碍。

  不少学者在研究归化问题时提出的建议都包括修改国籍法,但也有研究者认为,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和归化运动员没有直接关系。譬如,日本归化运动员现象频繁,其同样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允许运动员在22岁前选择一国国籍。因此,我国归化运动员的制度障碍,不能完全归咎于国籍法,而是主要受限于入籍政策。

  综合我国法律和入籍相关规定,虽然于现阶段,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可以从其他层面另辟蹊径。据相关研究,在不修改国籍法的前提下,可以对国籍法第七条第三项中有关入籍条件的“其他正当理由”给予解释说明——把引进急需的体育人才作为其中一个“正当理由”,允许外籍运动员加入中国国籍。此外,取得永久居留的权利是加入我国国籍的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国家急需的体育人才,与该规定并不相违背。因此,归化优秀外籍运动员加入我国国籍是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

  认同感不强是我国归化运动员的另一个障碍。

  当下,竞技体育比赛逐渐演变成代表一个国家经济、军事实力以外的另一个重要领域。在一些国家,利用归化运动员来提高本国体育成绩,时常让民众难以接受。譬如卡塔尔等国大量归化男篮运动员,造成了民众情感波动、认同感不强等诸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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