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幼儿园、特教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4日电(李倩)包头市教育局6月3日发布通知称,从6月10日起,各级各类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经主管部门评估合格后,可开学复课。
通知要求,幼儿入园按照自愿原则,由家长决定。未按时入园的幼儿,幼儿园应保留学位。幼儿园园长要签订幼儿园开园疫情防控责任书,确保动态闭环管理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校外培训机构要规范办学行为,明确培训对象、培训班次、培训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此外,托管班和“小饭桌”经市场监管部门评估合格后,可开展学生食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