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被罚338万元!四大违规行为曝光
3月18日
银保监会今年开出的首张罚单
银保监会披露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欺骗投保人、私自上浮备案费率等行为,人保寿险总公司、6家电销中心及15名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款338万元。这也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给保险机构开出的最大罚单。
四大违规行为曝光
罚单信息表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电销、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并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行为。
① 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人保寿险河北电销中心、成都电销中心、郑州电销中心、重庆电销中心、深圳电销中心、广东电销中心经电销渠道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
② 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
人保寿险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不实宣传的问题。“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销售页面对“非意外身故/全残”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对“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仅进行了片面描述,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对满期返还描述为“所交保费+5%利息”。
③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人保寿险在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由人保寿险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及学生平安定期寿险(A款)、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A款)3款附加险共同构成,保费合计200元,保险期间1年。其中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附加险报价68元。对照该险种向原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应执行的报备保费为5.3元(有社保)、5.88元(无社保),费率上浮均超过10.5倍。
④ 存在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行为
如一些核心业务系统投保人联系电话与客户回访系统最终回访电话不一致、登记的投保人联系电话非本人电话,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同时,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即录音录像)的业务虚假,由银行代理的业务存在由人保寿险的销售人员进行可回溯视频录制的问题。此外,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不真实,存在案件数据遗漏等问题。
为此,银保监会对人保寿险共计罚款338万元。其中,人保寿险总公司被罚135万元,6家电销中心总计被罚80万元。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张志廷、王文及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王聪等15个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23万元,并被给予警告处分。“此次既处罚机构,又抓住‘关键少数’,处罚公司高管,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对保险公司的最大罚单。”针对开年1号罚单,银保监会消保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合作银行违规同被罚
此次处罚并不仅限于人保寿险内部,两家合作银行机构也因代理保险违规同时被罚。
银保监会当天发布的另外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在2018年1月至10月代理的人保寿险保险业务中,存在部分可回溯视频质检结果未反馈给保险公司或缺失的情况,两家银行因此分别被罚200万元和80万元。
以农业银行为例,通过检查录音录像发现,有的销售人员未出示投保单等相关文书材料,有的未出示展业证或身份证明,有的未向投保人宣读或未完整宣读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有的则未提醒消费者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及不如实填写的后果,还有的销售人员未介绍产品责任等基本信息,未在镜头前清晰展示投保单等相关文书材料。此外,视频中销售人员未清晰展示消费者签名,有的没有消费者签字过程。在该行自行抽查质检的2814件可回溯视频中,不合格184件,其中补录后合格151件,最终不合格33件,仅有1976件向人保寿险反馈了质检结果。
同时,农业银行安阳县支行、巩义市支行、平顶山湛河支行代理的人保寿险涉及可回溯的保险业务,未通过农业银行系统录制可回溯视频,均由人保寿险销售人员录制可回溯视频并由人保寿险质检,存在虚假代理问题。
银保监会表示,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始终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罚一起。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电话销售、互联网保险、可回溯管理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