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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男子贪图便宜花68万买了套司法拍卖房

今天的案例,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

当事人杨东是四川德阳人,长期在京务工,靠着多年打拼,已经攒下不少积蓄,转眼德阳老家的父母体弱多病,加之老屋已经成了危房,为尽孝道,杨东打算今年在省会成都市买房,安顿二老,由于市区的房价相对较高,在市区买现房,面临较大资金压力,所以杨东最终选择了被崇州市法院拍卖的司法拍卖房,总共付了68万,虽然通过法院的帮助,他成功拿到了房产的户口本,可是他却连新家都进不去,那么这到底是为何呢?

四川成都:男子贪图便宜花68万买了套司法拍卖房

原来,这套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的房子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还有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原来该房早在2014年就以每年36000元的租金给租出去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的转移,不影响原有的租赁合同,不能损害租房者的利益,换言之,虽然这套房已经归属杨东,但在租期范围之内,租户依然有权租在里面,而这个租赁协议上的租期是19年,也就是杨东只有等到2033年,才能收回房屋,父母年事已高,能不能等到2033年,都是一个问题,花了68万全款买的房,却无法搬进去,你说,杨东一家能不闹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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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份租赁合同,据崇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介绍,杨东购买前,并不是不知情,他们法院已经告知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据杨东表示,该房无论是前房主周某,还是租客罗某,对他都是避而不见,让他对这份租赁协议的真实性产生质疑,经过他多方打听,一个意外情况出现了,原来罗某是一个年近7旬的老太,竟然是周某的亲生母亲,她向自己的亲生女儿租下19年的房子,显然不符合常理,难道法院拍卖前,就没有核实这一情况么?害得自己跳入了这个坑?

四川成都:男子贪图便宜花68万买了套司法拍卖房

随着调查的深入,前房主周某终于露面,不过她仍然拒绝协商,原来,前房主周某曾是成都金鹰家私制造公司的财务经理,更是公司老板的小姨子,房子也是以该企业的名义购买的,当年姐夫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不久便宣告破产,负债累累,崇州某融资小额贷公司便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老板起诉至崇州法院,而该栋房子作为公司名下财产之一,日后自然而然也就被司法拍卖了,可是周某并不认可法院的判决,因为姐夫的公司也欠了她不少钱,所以她暂时拒绝腾房,不过崇州法院执行法官却表示,虽然周某曾向他们提出过执行异议,但他们事后多次联系对方,对方却总是回避,对他们的工作,不理不睬,他们最终,只能依法将其位于双流区的这套房屋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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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个并不关杨东的事,现在杨东买下了房,无法居住,租赁协议,十之八九是假,为什么崇川法院当初没有发觉异常?对此,崇州法院执行法官也表示,他们的确不了解租客罗某竟是房主周某母亲的情况,执行过程,只是一个程序性的审查,至于租赁合同协议的真实性,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对于这一个解释,杨东显然无法接受,对方这样推卸责任的做法,令他很不满,最终,杨东以排除妨碍之诉将周某及其母亲罗某,起诉至双流区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够认定,她们的租赁合同协议是假,判令她们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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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学教授表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租金协议的真假,还是应该进行一个全面的审查,而不仅仅只是公示后,就算完成履行责任,这个对于买受人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不可能知道真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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