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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BNO护照将不能用于香港出入境 会配合国家反

图源:文汇网

海外网1月29日电 据香港文汇网29日报道,英国早前声称放宽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申请入籍资格,容许港人以“5+1”年期申请入籍,措施将于1月31日生效。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29日宣布,同样于1月31日起,中国不再承认BNO护照作为旅游证件和身份证明,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香港特区政府也于29日晚上宣布,将全面配合国家的反制措施。

港府发言人指出,除配合中央政府措施外,还将采取四项措施,包括BNO护照不能用于香港出入境、不得在香港作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乘客登机往香港的航班时,航空公司须要求出示其特区护照或香港身份证作证明,以及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份书作国际旅行用途。

港府发言人表示,中英两国政府对于如何处理香港居民持有BNO早有共识,并于1984年互换备忘录确认,英方在备忘录中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

发言人批评,英方现在的做法实质性改变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性质,根本地违反了英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英方违背承诺在先,我国对此采取反制行动,是理所当然,中方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不违反中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强调中央政府现对英方违背承诺采取的立场和政策是外交行为和中央事权,香港特区政府定会全力配合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所须采取的具体措施。(海外网 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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