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市就被下架,滴滴这波绝了…
前有“滴滴App下架”刷屏,后有“boss直聘”、“满帮”被查,这两天的新闻,基本上都被这几家“新上市美股”的公司给包了。
这几家被查的公司,都是最近突击上市的“新美股”,被查的原因,也都是因为“网络安全”。
互联网大厂掌握海量的用户信息,早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而这些公司去美股上市的时候,都需要向美国的SEC提交一份包含公司详细情况的文件。
这些文件有没有泄密,泄漏了哪些秘密,这个也不好阴谋论地去猜,等官方通告就行了。
我们今天要聊的是,这些企业为什么要冒着“违法泄密”的风险,突击去美股上市,而不是在A股或者港股上市呢?
01 迫不得己?现在很多的互联网公司,它的股权结构跟我们传统企业都不太一样。
洋气点的说法,叫VIE(可变利益实体)架构,又名协议控制。
什么意思呢,就是公司创始人和股东,利用国外的公司,通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协议,来控制国内的运营实体公司。
常见的VIE结构
VIE有两个好处,一来,可以适当“避税”,比如这些海外公司一般都注册在开曼或英属维京群岛,这两地方税收几乎便宜到零,创始人退出也不用缴个税什么的。然后香港的壳公司在内地投资,也可以享受适当的税收优惠。
二来,以前海外投资内地公司比较麻烦,这种方式可以曲线规避监管,因为互联网公司拿美元基金的投资比较多,所以这个模式在互联网公司里也就特别流行。
像我们熟知的新浪、百度什么的,都是这种结构。
不过由于海外的协议控股公司根本没法监管,所以VIE结构的企业一直以来是没法在A股上市的。
直到科创板问世。
没错,现在VIE结构的企业是可以在A股上市的,比如“九号公司”,就是第一家以VIE架构在A股上市的公司。
那既然A股就能上,干嘛还要跑那么远去美股上市呢?
02 着急套现?有人说是因为着急套现。
这话有一定道理。虽然咱们常说要价值投资、长期持有,但对VC、PE这些基金来说——
什么价值投资,滚一边去吧,你不上市我怎么套现退出,价值这玩意儿能当饭吃吗?
滴滴2012年成立,在过去的9年,经历了超高频次的23轮融资,股东包括个人投资者、VC/PE基金、腾讯、阿里、甚至中国人寿,等等,组成相当复杂。
而滴滴最大的股东,是日本软银的孙正义,在上市前持股超20%。
孙正义这个人,大家应该有点印象,靠投资阿里巴巴一战成名,最近几年因为投资共享办公WeWork,赔掉了不少钱,属于资金压力比较大,对套现退出需求比较高的大股东。
其他的股东有多大的变现需求不太好说,但滴滴受到投资人的压力应该是不小的,要不然也不会冒着这么大风险去“顶风作案”。
听上去像是资本胁迫下,滴滴被逼无奈做出了选择?
03 同股不同权?不,资本再强势,理论上也逼不了滴滴。因为其管理层对公司仍然有绝对的控制力。
美股上市的公司,都有个“传统艺能”,叫A/B投票制,又称同股不同权。
就是虽然咱俩的股份一样,但遇到大事需要投票的时候,我一票可以顶你十票,这样即使管理层只有很少的股票,也能完整的控制公司。
就拿滴滴来说,之前最大的股东是日本的软银,持股21.5%,二股东是美国的优步(Uber),持股12.8%。
但在突击上市前,滴滴宣布向高管突击增发 66,711,066 股股票激励,其中 70.8% 归CEO程维,24.1% 归属总裁柳青,剩余归属其他高管。
再加上程、柳之前的股份,包括程维、柳青、朱景士(战略副总裁)在内的管理层,就拥有了公司接近60%的投票权,控制权稳稳地在自己手上。
顺便说一句,A股科创板现在也可以实现同股不同权了。
既然管理层有控制权,那为什么还是被资本裹挟着去了美国上市,甚至不惜“违法泄密”?
是有“对赌协议”,需要上市来兑现?还是只有管理层先同意上市、股东才同意增发股票给管理层,双方做了一轮博弈?
恐怕只有等官方通告出来之后,才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