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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子被骗卖淫一怒偷了老板几万元 被判盗窃罪

  两名女子被骗从事卖淫,偶然瞥见老板的支付宝密码后,趁其不备屡次使用其手机转账,今年6月至8月期间,她们共窃得财物4万多元。近日,经镇江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盗窃罪对这两名女子判处刑罚。

  据扬中检方介绍,来扬中务工的“95后”姑娘小雪和小朵,怀揣着找工作、努力赚钱过上好日子的美好憧憬,在屡次求职失败后遇上了热心大姐王丽,王丽让二人不要工作了,她可以介绍朋友给两人相处,这些“朋友”会给她们钱,自己也能从中抽成。二人在不知不觉间落入了卖淫的圈套。

  相处之中小雪发现王丽常使用侮辱性词汇形容她们,从而心生不满。在一次拍摄短视频的过程中,小雪不经意之间拍到了王丽输入支付宝密码的场景,便暗暗记下密码。趁借王丽手机拨打电话的机会,她将王丽支付宝中的3万多元转到了自己母亲的支付宝账户上,并删除转账记录。盗窃后惴惴不安的小雪将这件事告知了小朵,两人合计之下,将这笔钱又转到了小朵的银行账户然后平分了。因为怕事情败露,小雪还注销了母亲的支付宝账户。

  眼看这件事并未引起大的风波,不到一个月后,在一次王丽午休的间隙,二人又以上厕所为由,拿着王丽的手机进行转账,窃得1万余元。

  两个月后,二人又趁王丽在KTV醉酒后送她回家的路途中,把她包里的现金600元拿了出来,并趁机拿走她的手机进行转账,随后将手机丢弃。

  两人将窃得的钱财挥霍一空直至案发。今年12月11日,经法院审理,小雪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小朵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目前,赃款已由公安机关发还。(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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