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同事咬伤未获赔偿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杨泳)李女士(化名)在一家养老院工作时,被同事咬伤手指。之后,咬人者辞职,李女士找不到对方,她找不到人索赔。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获悉,在武汉市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李女士要回了2万多元赔偿金。
据介绍,李女士在青山区一家养老院做护工。今年1月,同事陈某找到李女士,称她从其他人那里得知,李女士说了她的坏话,陈某要求李女士给个说法。
李女士觉得莫名其妙。她到养老院工作还不满一年,平时工作十分细心负责,和同事都没有矛盾,也从未在背后议论陈某。
听到李女士的否认回答,陈某仍不依不饶。她一把抓住李女士的头发拉扯,双方扭打在一起。
养老院其他工作人员连忙上前劝架,将陈某和李女士分开。但陈某趁李女士不备,一口咬住李女士的左手无名指,久久不肯松口,直到李女士的手指露出了骨头。
养老院报警,并将李女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李女士左手无名指末节开放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而经公安机关处理,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李女士住院十来天后重返养老院。她想找陈某索赔,但对方已经离职返乡。当时报警处理后,李女士看在她与陈某是同事的份上,只做了民事伤残鉴定,放弃了刑事伤情鉴定,这意味着她不能从刑事方面追究陈某的责任。李女士找不到陈某索赔,而她受伤的手指仍需治疗,她的丈夫是残疾人,孩子正上大学,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李女士考虑与养老院协商赔偿事宜,但养老院不认可她和陈某的纠纷属于工伤事故,拒绝赔偿。此事一直没有进展,李女士为此一筹莫展。
恰好,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参与养老院疫情防控时,得知李女士的遭遇,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向陈某主张权利。
今年5月,李女士向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即时受理了李女士的申请,并指派湖北翰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楠作为援助律师。
李女士告诉张楠,她只想拿回医疗费赔偿,不作其他诉求。在张楠的帮助下,今年7月,李女士获得陈某赔偿2万多元。
昨日,张楠提醒广大劳动者,当在工作场所遭遇意外人身伤害时,一定要报警处理,以固定事实。其次,针对工伤认定,劳动者需尽快带着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交到工伤认定部门做劳动关系确认。此外,当事人应当及时做伤情鉴定,包括民事伤残鉴定和刑事伤情鉴定两个部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