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里的钱被法院划走,才知自己成被告并败诉?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安徽寿县吴女士遇到的一件蹊跷事被广泛关注:她的银行账户中突然被广州一家法院划走1950元。经过了解她才知道,自己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并在败诉后被法院强制执行。吴女士认为,这一切的发生,是有人盗用了她的身份证信息在网络上注册所致。
这起案件中发布文章的账号究竟需要提供哪些个人信息,吴女士该如何做才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并避免后患?对此,记者试验了网络注册,并请律师从专业角度进行了解答。
扣款信息卡里的钱被法院划走,才知自己成被告并败诉
今年11月下旬,吴女士突然收到了一条扣款的短信,银行卡里的钱突然被人划走,她赶紧寻找原因。扣款信息显示,扣款金额为1950元,对方账户名称为广州某法院。附言中注明这笔钱是由“法院网络扣划”。
吴女士当时就蒙了,自己一直规规矩矩地干着一份销售工作,什么时候和法院有了交集?她觉得自己可能遇上了骗子,但从警方那里了解到,这并不是诈骗,这笔钱确实是被法院扣走的,是一笔强制执行的款项。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在生效后,如果被告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从中划扣相应金额,是一种常见的执行方法。
问题是,吴女士说自己并没有被人告过,又何来的强制执行呢?吴女士咨询法院才知,原来自己是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被告,且这起案件早已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她败诉,这令她大吃一惊。
转发文章侵权,身份证信息疑被盗用
这起案件的原告一方是广州某信息技术公司,向法院起诉称,他们得到了一篇关于共享经济文章的独家授权,认为网易号上发布的同样文章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吴女士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吴女士,通过后台查询发现那个“网易号”正是用她的身份证信息注册的,而且不光有身份证号,还有正反两面的图片。吴女士坚称自己没有注册过网易号,更没写过和转发过该篇文章。
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注册时登记的手机号码联系不上她,将材料寄到吴女士的户籍地也没有人签收,于是最终缺席审理。但吴女士表示这一手机号码并不是自己的,而户籍地也没有收到过法院的通知。
听吴女士反映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她认为有人冒用身份信息,有相关的报警记录,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但吴女士感到很纠结:如果申请再审,花费的成本肯定要比扣款的1950元更多,但如果不这样,又觉得自己很冤枉。
注册账号需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注册需提交身份证照片,现在还需脸部识别
注册网易号需要留下哪些信息?记者在网易号注册页面发现,选择自媒体和“个人”主题类型后,即可以填写想要注册的账号名称、账号简介、账号分类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在该页的最下方,通过文字提示填写完毕并提交本页信息后,使用该网易号的注册邮箱,登录网易新闻客户端按照提示步骤进行实名认证。
根据网易提供的教程,进行实名的第三步需要上传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的照片。而在验证第四步中,则有进行脸部识别,并在同时朗读给定的数字辅助验证。该教程表示,身份校验信息确认提交后,24小时将给出审核结果。
这意味着,注册网易号确实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的照片,但第四步的要求则基本可以保证注册至少是在本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但涉案账号注册时的规定如何,是否需要进行脸部识别?目前尚不得知,仍需进一步调查。
律师建议申请再审,提醒谨慎使用身份证
对此,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的徐旭东律师认为,首先,在立案环节,原告提供了被告的身份信息,一般情况下法院只做形式审查,同时也难以核实该身份信息是否系盗用。所以,吴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卷入案件完全有可能。而在送达环节,该法院尝试的电话联系、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都是民事诉讼允许的送达方式。如果采取常规方式未能送达至吴女士本人,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只要合法送达传票,是可以缺席审理并进行裁判的。
徐旭东建议,吴女士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在该判决生效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如果事实确如吴女士所述,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作出裁定撤销原生效判决,继而她就可以持裁定书向划转其个人账户款项的法院申请执行回转返还款项。
此外,吴女士还可以持该裁定作为证据,向网易公司申诉,要求该公司关闭盗用其身份信息注册的账户,以绝后患。
徐旭东提醒,对于需要提交身份证信息进行注册的手机APP或者网站,应当注意其真实性、可靠性,防止钓鱼网站非法收集个人信息。(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