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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化解中小银行机构经营风险的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据媒体披露,锦州银行近日公布了未经审计的2019年年报,虽然亏损额大幅减少,但资产质量继续恶化,不良贷款率持续攀升,资本充足率也在全面下滑。

具体数据是:营收达232.45亿元,同比增长9.2%;净亏损为10.62亿元,相比上一年45.38亿元的亏损,大幅减少。但是从2016年至2019年资产质量持续恶化,不良贷款从2016年1.14%上升到2019年的6.52%,不良率翻升了好几倍;就资本充足率而言,截至2019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5.14%,比上年末下降0.93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6.46%,比上年末下降0.9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8.39%,比上年末下降0.7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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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数据来看,按照银保监会对中小银行机构监管指标及国际巴塞尔协议要求,锦州银行确实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通常监管部门不良贷款率最高警戒线是不能超过5%,锦州银行达到了6.52%(这还仅仅只是账面上的数据);在资本充足率方面,通常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最低不少于8.0%,而锦州银行分别只有5.14%和6.46%;对资本充足率要求最低不少于10.5%,而锦州银行只有8.39%,三个指标离监管要求还有不小距离。

从锦州银行2019年其他数据看,负债结构严重不合理,与资产极不匹配。2019年各类存款为4046.08亿元,当年发放贷款和垫款就高达4,118.20亿元,存贷比高达101.78%;就是说资金运用严重超负荷,资金流动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如果没有央行330亿元贷款,锦州银行可能早就难以维持正常经营。

对于锦州银行陷入经营困局和存在的风险,央行和银保监会决定实施不同于包商银行由央行直接接管的风险处置模式,而是对锦州银行实施更为市场化的引进战略投资的模式。

当然,对于两家银行实施这两种风险处置模式,他们所处的风险背景也确实不一样,曾经满身光环的包商银行经营风险形成的原因,按照央行及银保监会官方披露: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于2019年5月24日依法联合接管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为一年。明眼人一看便知,严重的信用风险,简单地说就是指由于信用活动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确切地说,是所有因客户违约而引起的风险。比如资产业务中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引起的资产质量恶化;负债业务中的存款人大量提取现款形成挤兑等等。对于这类原因引发的风险,如果没有央行注资和接管是很难化解风险的。

而锦州银行目前的问题主要限于流动性存在一定困难导致负债结构不合理、不良贷款率上升、资本充足率下降等几方面的问题,远远没有到经营“揭不开锅”的严重局面,只要经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定增方式注入资金,来破解锦州银行目前的经营困局还是有可能的。

通过这种方式从理论上看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而且,锦州银行已经在3月初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120亿元定增。根据锦州银行公告,该行于1月23日与北京成方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成方汇达”)及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两家公司按每股1.95元以现金认购共计62亿股股份,占定向增发完成后该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4.34%,上述认购募集资金净额预计约为120.9亿元,拟用于补充锦州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同时,还将锦州银行1500亿元不良贷款打三折出售给不良资产管理公司。4月3日,锦州银行公告称,于2020年3月31日与买方“成方汇达”订立资产处置框架协议,该行出售处置资产,代价为人民币450亿元,该款项拟用于的一般性运营资金。通过这两项措施,大大稀释了该行不良贷款率,提升了资产质量、降低了资本占用,也提升了资本充足率和改善了流动性,避免了流动性风险,有效增强了风险抵御能力,降低了锦州银行的风险。同时,今年2月20日,锦州银行还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资金融通、同业投资、票据业务、资产转让、贸易融资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更能有效提振锦州银行的经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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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仅仅通过这种引进战略投资者方式就能有效破锦州银行经营之困吗?我觉得未必,因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可在增强锦州银行资金实力、改善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如果不及时改变中小银行目前经营管理体制或经营模式的话,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作用有限,或者说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效力远远难以化解目前中小银行机构存在的经营风险。

从锦州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增高(2016年至2019年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4%、1.04%、1.53%、4.99%、6.52%)、资产质量恶化的情况看,虽然官方没有说明原因,且锦州银行自身也只是一些零散的模棱两可的说法:“在年报中指出,预计本次新冠疫情将对整体宏观经济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行信贷资产和投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及资产质量。”这一说法有点过于强调客观原因,至于因为信贷经营方向及信贷管理等主观方面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上升、信贷资产恶化却没有透露。

事实上,尽管锦州银行没有说,但除了当前国内外经济不景气因素导致企业贷款违约率升高而使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恶化之外,与银行自身主观经营原因导致不良贷款大幅上升存在很大的关系。目前中小银行机构在信贷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通病是:一是不少银行机构盲目追求业绩,将贷款投向高风险高回报产业项目,还有盲目垒大户现象突出,宏观经济政策一有风吹草动,就容易导致贷款出现风险,比如之前一些中小银行将过多的贷款集中投向于房地产及其他高风险产业领域,当宏观货币信贷政策有所调整时,就让不少房企出现资金断链进而波及银行信贷资产安全。还有些中小银行机构经营违规,大打监管“擦边球”,比如前期因金融市场乱象,出现了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楼市、股市,或者参与其他资金空转套利项目的投资出现了问题,或者购买大量企业债券因企业大面积违约而导致资金收不回,这些都有可能恶化银行整体资产负债表,引起资金运用困难,使得正常经营难以正常维持。二是公司治理形同虚设,信贷内控机制存在失灵现象,在信贷管理上“一把手”说了算现象普遍存在,贷款流程也只是一种形式,导致了巨额信贷投放失误,或者存在高管重大信贷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使得大量贷款形成呆账而无法收回,从而影响银行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平衡,也导致了大量信贷呆坏账发生,使得中小银行机构资金运用困难和难以为继。三是理财新规发布之后,清理影子银行,将非标业务并表等原因,使得前期的一些违规业务不断收缩,尤其是非标业务并表有可能引发资产负债的进一步萎缩,加上理财新规对理财产品行为的规范约束,在很大程度制约了中小银行的业务开展,使得资金信用方面出现了一定的危机。

可见,中小银行信贷管理模式不改变,信贷经营方向不端正,逐利动机不遏制,信贷内控机制不完善,即便引进战略投资者,经过几年经营之后,难免重回经营风险老路,难以真正逃出资产质量恶化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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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从包商银行和锦州银行风险处置措施看,我觉得央行及监管当局对存在高风险的中小银行机构不能过于“迁就”,事实上无论包商银行还是锦州银行都是央行在“兜底”风险,这次锦州银行名义上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但实际上也是央行充当了最后的风险“兜底”人。因为据官方披露,尽管汇达资产托管的全部股权由中国信达以名义股东身份直接和间接持有,但汇达资产托管及成方汇达均为中国人民银行所管理的企业,其全部经济利益及其投票权均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及控制。事实上购买锦州银行1500亿元不良资产所支付450亿元是间接由央行出资。如果所有中小银行机构一出现经营风险,而不是通过走正常的破产程序让其破产实现安乐死,不及时建立中国银行业正常的有生有死的市场退出机制,我国中小银行机构经营管理方式又怎能会迈入审慎经营的轨道?中小银行遵纪守法、规范市场秩序的经营敬畏之心又怎样真正确立?中小银行优胜劣汰的生态环境又怎能实现?

说实话,对于锦州银行来说,如果不是央行一而再、再而三地将其贷款增加到330亿元,其风险又怎能累计到现在这种状态?因此,我国要推进银行业改革、遏制银行业风险,最关键的一招是应尽快颁布和实施《中小银行机构破产条例》,让一些经营挽救无望、或越挽救累计风险越大的中小银行真正能够依法“安乐死”,方能彻底打掉一些中小银行的不良经营幻想,让他们真正绷紧安全经营之弦,不再不计风险后果盲目地经营与扩张,也让民众真正树立金融投资风险意识,选择可以信赖的银行去存款和进行其他投资理财,从而真正为我国银行业生态化营造有利的社会经济环境。

(原文刊发于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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