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男子故意杀人刑满释放后,家人不愿意接收
电白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必接必送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衔接安置帮教工作。
2020年4月20日,电白区司法局接到XX监狱电话,要求对即将出监的罗某进行刑释衔接。刑满释放人员罗某,电白区XX镇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减刑,于2020年4月26日刑满释放,附加剥夺政治权利8年,经监狱评估为一般帮教对象。
由于罗某家属抵触情绪比较大,不愿意接收,给安置衔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该刑释人员虽为一般帮教人员,但考虑到该刑释人员情况特殊,回归社会后仍存在重新犯罪的风险,在与监狱多次联系沟通后,安置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
电白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罗某的接收和安置帮教工作,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并及时与XX镇政府沟通协调。XX镇政府全力配合,派出综治办干部、派出所干警,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5时左右,与司法局安置办人员、司法所负责人一起到电白动车站,与监狱警官完成了对接。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衔接工作得以顺利有序进行。回到刑释人员家中后,安置办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罗某在监狱期间的生活、家庭现状、当前的想法和今后的打算,与罗某进行交心谈话,消除其抵制心理,然后循序渐进地宣讲了有关法律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有关政策。经过一番交谈,罗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今后会踏实做人,调整心态,痛改前非,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为进一步落实该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罗某今后生活得到妥善解决,2020年4月30日下午,茂名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二级主任科员黄少良及电白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李卫群带领安置办人员、司法所负责人、优正社工服务中心心理辅导师再次来到刑释人员罗某家中开展帮扶,发放了米、油等生活必需品和帮扶金,保障其基本生活,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由专业辅导师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新树立生活信心,使其尽快适应当前的环境,开启新的生活。(电白司法局)